中国法院新闻讯(张莲)“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”的决胜战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,奋斗在执行一线的干警也在不断的接受新的挑战。5月以来,镇康县法院共接收了11起涉民生执行系列案件,案件的被执行人为镇康县某经贸公司。因该公司长期拖欠权利人木薯款、蕨根款、芭蕉芋款、运输等费用(金额从几百元到上万元不等),权利人先后诉至镇康法院,经镇康法院办理,该系列案最终以调解的方式结案。然而,在调解书生效后,该公司置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于不顾,仍拒不履行义务。迫于无奈,权利人只能向镇康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在此11起执行案件立案后,镇康法院的执行干警没有一丝懈怠,立刻采取行动,立案当日即赶赴临沧市寻找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孔某,并向其送达11起执行案件的强制执行通知书,要求其立刻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。签收了执行通知书后,孔某仍以各种理由搪塞敷衍,拒不履行义务。执行干警明确向其告知,如不立即履行义务,将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。迫于压力,孔某表态将积极筹措资金履行义务。经过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,孔某缴纳了全部案款,该11起执行案件得以执结。
下一步,镇康法院将尽快完成案款发放事宜,尽早的让每一位申请人将自己的合法权益握在手里,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执行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。
镇康法院执行干警真正做到急人民之所急,想人民之所想,担负使命,想方设法为人民群众实现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合法权益。并将继续为实现“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”的目标不懈奋斗、一往无前,争取给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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