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发表重要演讲十年间
深度关注|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协调
推进国安机关工作高质量发展,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

中纪委详解:40名“红通人员”归案后都啥下场?

发布时间:2017-05-11  来源: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  字体大小[ ]

  中央追逃办公布了40名到案“百名红通人员”的后续工作进展情况。据统计,这40人中已作出判决的15名,作出不起诉决定的2名,撤案1名,法院已审理但尚未宣判的有9名,移送审查起诉或正在侦查的13名。在已作出判决的15人中,有人免予刑事处罚或判处缓刑,有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或者无期徒刑。为什么判决情况如此不同?梳理发现,到案方式是重要的影响因素。

  原标题:【阅微】有人判无期 有人免起诉 “百名红通人员”归案40人为何处置不同

  2015年4月22日,我国公布了“百名红通人员”名单。截至目前,已归案40人。很多网友都想知道,这40人现在境况如何?受到了什么样的惩处?

  5月10日,中央追逃办公布了40名到案“百名红通人员”的后续工作进展情况。据统计,这40人中已作出判决的15名,作出不起诉决定的2名,撤案1名,法院已审理但尚未宣判的有9名,移送审查起诉或正在侦查的13名。

  在已作出判决的15人中,有人免予刑事处罚或判处缓刑,有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或者无期徒刑。为什么判决情况如此不同?梳理发现,到案方式是重要的影响因素。

  刑期最重的李华波,被判处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他是被新加坡方面遣返回国。

  另外有7人属于被缉捕归案,分别是戴学民、孙新、钱增德、赵汝恒、裴健强、付耀波、张清曌。和李华波相似,付耀波和张清曌也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;其次赵汝恒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;相对较轻的是钱增德和裴健强,两人都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。总体来看,这7人刑期较重。

  与遣返、缉捕到案者的判决情况不同的是,7名劝返的“百名红通人员”刑期相对较轻,包括牛丽英、杨立虎、陈祎娟、曾凡奇、云健、张大伟、闫永明。其中牛丽英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五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;张大伟因如实供述犯罪事实,积极退缴全部赃款免予刑事处罚;闫永明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三年,并处没收非法所得人民币3.29亿元……

  值得注意的是,40人中,还对2名作出了不起诉决定。朱振宇属主动回国投案自首且系从犯,张丽萍经劝返归案、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一案情节轻微,检察机关分别作出不起诉决定。

  中央追逃办相关负责人指出,无论从轻还是从重,都是依纪依法,并根据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轻重,在法律框架、法律规定内进行判决的。

  同时,归案方式迥异,判处情况也截然不同,这充分体现了追逃追赃工作中宽严相济的政策,即对投案自首的依法宽大处理,对劝返的依法从轻减轻处罚,对缉捕归案的从重处罚。

  天网恢恢,疏而不漏。40人的不同境况释放了强烈信号。正如4月27日中央追逃办公告所说,我们再次正告在逃涉嫌犯罪人员,尽快回国投案自首,如实供述罪行,争取宽大处理,因为海外不是法外,外逃不是出路。

 中国法纪网摘编 任薏宏

【免责声明】:以上图、文、音/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(本网原创文章除外),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。我们尊重原创,也注重分享。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,禁止用于商业用途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。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、法规、政策,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,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,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: 3555333776,微信号:GAN160003,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。电话:010-89525216。本网投稿邮箱:3555333776@QQ.COM。通讯地址:北京市通州区通胡大街78号(京贸中心)二层15号。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,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,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、来源:XXXXX网站。
点击查看更多评论>>发表感言:
验证码,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。